QINGDAO ZHONGJIA PAWN CO.,LT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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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当须知

一、典当财物应提交的材料
当户属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代码证、法人代表身份证。经办人非法人代表的,应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当户属个人的,应提交有效证件(含照片),当户必须年满18周岁。
二、当物评估
本行采用现值评估法,由专业评估师进行价值评估,价格较高的物品,亦可由权威部门评估核定。
三、当金的支付和当期的确定
当金支付一般按评估价格的50%即付,变现率较高的当物,当金可支付至评估价值的90%。本行设定当期为5天、15天、1-6个月不等,由双方协商确定。到期不能回赎的,当户应于期满后5日内持当票来本行申请续当,每次续当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原当期。
本行设定当期为一至三个月不等,供质人选择。到期不能回赎的,出质人应于期满前5日内持当票来本行申请续当,每次续当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原当期。
四、典当利息和费用
(1)典当贷款月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(含上浮)执行。
(2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,由本行按照《典当行管理办法》制定,在支付当金时一次性扣收。
五、当物保管
本行对当物有妥善保管的责任。当物如由毁损、遗失(自然毁损除外),本行应以评估价值的120%酌情赔偿。
六、赎当与绝当
当期未满,出质人若提前清偿当金,可持原证件及当票来本行提前办理回赎。
当期届满,出质人应及时如数清偿当金,持当票来本行回赎当物。
当期届满或续当期满后,过期赎当每日加收典当当金0.5%的服务费,10天后仍未清偿当金回赎的当物,视为死当,本行对死当物品依法享有处置权。
七、当票挂失
当票是出质人回赎当物的重要依据,不得伪造、变造、涂改。发现遗失应及时持有关证件来行办理挂失,若挂失前当物以被冒领,本行不负赔偿责任。
八、下属物品不能典当
(1)依法被查封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;
(2)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;
(3)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;
(4)法律、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;
(5)典当值不足100元的物品

 

续当须知


1、办理续当,须持原当票及前期续当凭证办理,原典当契约不变。
2、续当时需结清上期当金利息。
3、本期续当利息在赎当时或下期续当时交付。
4、赎当须凭原当票和续当凭证及当户有效证件办理手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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